海南赛科药业有限公司
东方医药网客服
025-57950697
所在地区:
主营行业:OTC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每板12片,每袋2板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6889
产品标签:东山感冒片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
执行标准 | 片剂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每板12片,每袋2板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山芝麻、东风桔、鬼针草、三叉苦、岗梅、葫芦茶、羊耳菊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辅料为淀粉、羧甲基淀粉钠、硬脂酸镁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薄膜衣片, 除去薄膜衣棕褐色;味苦。 。 |
功能主治 | 清热解毒。用于感冒发热,头痛,咳嗽。 |
不良反应 | 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对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4.有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 |
保质期 | |
生产企业 |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|
备注 |